大理州妇幼保健院(大理州儿童医院)是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建院于1972年6月,历经48年的发展,现已成为一所集预防、保健、医疗、教学、培训和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妇幼保健院。老院位于大理市龙溪路51号,新院位于大理市下关北区盛林路5号,1997年被省卫生厅任命为“云南省妇幼卫生业务技术指导分中心”,2013年被确定为“西部贫困地区儿童医疗保健人员培训基地”,2019年1月被省卫健委评定为云南省首批“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承担着我州12个县市及滇西地州(市)妇幼卫生业务技术指导工作,是大理大学、大理护理职业学院的教学医院。
因工作需要,满足医院业务运营要求。大理州妇幼保健院(大理州儿童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73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基本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
2. 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其他条件;
3. 身体健康,全日制大学本科年龄在28周岁以内;全日制中专、大专年龄在25周岁以内;研究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内;报考医生岗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岁;年龄计算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
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流程
1.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2020年1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3. 报名地点:大理州妇幼保健院(大理州儿童医院)住院楼15楼人事科(盛林路5号,新世纪中学对面新四中往东500米大关邑新村);(1)自行开车的考生,可在导航直接输入“大理州儿童医院”,按导航提示路线即可到达;(2)乘坐城市公交8路、9路的考生,至新世纪中学站下车往北100米左右,然后右转至新四中往东800米左右即到达大理州妇幼保健院(大理州儿童医院);(3)乘坐23路公交车的考生,至北区终点站(大关邑新村)下车。4. 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研究生、全日制大学本科需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拿到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检验士(师)资格证和康复治疗资格证考生需出示成绩合格单),其中报考医务科管理人员岗位时,提供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务科工作证明。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的条件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能出示原件的,取消考试资格。5. 资格审查:由大理州妇幼保健院(大理州儿童医院)院办对参加考试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核。
考核方式
(一)临床护理、妇保中心护士、导医、核酸检测护士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方式进行考核。按拟招聘岗位数与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2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最终由笔试和面试各占50%计算成绩,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
(二)其它岗位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先笔试后面试,未达到1:3比例的直接面试。按拟招聘岗位数与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2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终由笔试和面试各占50%计算成绩,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
(三)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替补的情况:体检中有不合格的;未按时体检视为自动放弃的。
考核录用
通过考试、体检合格者即招聘录用,参加相关专业岗位岗前培训。新入职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出岗位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大理州妇幼保健院编外人员聘用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工作纪律
1. 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
2. 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涉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考试资格。
3. 本次招聘由大理州妇幼保健院(大理州儿童医院)党总支办公室全程监督。
九、本次招聘由大理州妇幼保健院(大理州儿童医院)自行组织,双向选择,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及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未尽事宜请咨询大理州妇幼保健院(大理州儿童医院)人事科,电话0872-2196887,院办0872-2128935。
大理州妇幼保健院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