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州大学医学院简介
贵州大学创建于1902年,2005年9月,进入国家 “211工程”大学建设行列;2012年,被列为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14所高校之一;2016年,被列为国家“一省一校”高水平建设大学;2017年,成为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进入教育部部省合建高校行列。贵州大学医学院着眼差异化、特色化、一流化的办学定位,秉承高起点、高目标、前沿性、国际化的办学理念,依托贵州教育和医疗龙头单位——贵州大学与贵州省人民医院强强联合的综合性整体优势,着力打造西部一流的医学人才培养基地。
贵州大学医学院长期面向海内外诚聘优秀博士毕业生或博士后合格出站者。
二、招聘对象
(一)优秀医学类博士毕业生或博士后合格出站者
序号 |
岗位 |
需求专业 |
1 |
教师 |
基础医学 |
2 |
教师 |
临床医学 |
3 |
教师 |
护理学 |
(二)相关专业紧缺急需人才
序号 |
岗位 |
需求专业 |
学历要求 |
1 |
教师 |
生物学 |
博士 |
2 |
教师/实验 |
基础医学 |
硕士 |
3 |
教师/实验 |
临床医学 |
4 |
教师/实验 |
护理学 |
5 |
教师/实验 |
中医学 |
三、医学类博士相关待遇
按照“一人一议”的原则,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中约定。
(一)编制形式
经学校审议同意并符合聘用手续条件,且试用期(三个月)考核合格的博士可入编。
(二)购房补贴(含安家费)
购房补贴(含安家费)15-60万元。
(三)专项科研经费
专项科研经费10-20万元,根据科研计划和相关规定使用。
(四)住房待遇
按学校管理规定优先提供学校公租房一套。
(五)工资待遇
进校前三年享受专业技术六级岗工资待遇。三年后,按学校规定享受相关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公积金等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的工资对应标准进行缴纳)。
(六)配偶安置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博士配偶,经学校审议同意后可办理入编手续。
(七)其他待遇
按贵州省相关规定,可享受省政府发放博士津贴800元/月。
四、相关专业紧缺急需人才待遇按照贵州省及贵州大学相关政策执行。
具体事宜由贵州大学医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岗
联系电话:0851-88274016 1398502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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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医学院
2018年12月25日